市城乡建设局开展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 |
发布日期:2018-08-17 |
为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全省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局近期启动了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 本次行动自8月上旬起至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执法检查和督查巡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包含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高温期间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非作业时间段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以及抓好高处坠落等事故防范、汛期间安全保障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一是严格检查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跨地区联合执法、针对性专项执法,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管重点。根据本地事故案例,认真分析研究,查排共性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针对夏季高温特点,适时增加对非作业时段(8:00~17:30以外)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晨会制度、带班制度、旁站制度等落实不力的施工、监理企业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罚,记入不良信用纪录。三是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保安全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四是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行动期间凡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自事故通报之日起限制事故企业一定时段内的投标资格。五是加大考核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将各地行动开展和安全监管能力情况作为对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同时,对监管能力薄弱、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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