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发布日期:2018-10-24 |
10月22日,市教育局召开局行政办公扩大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局分管领导、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徐小平宣讲了《规定》的主要精神,并传达了中组部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杭永宝作讲话。他说:《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教育系统各级各单位都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依法执政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教育党政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亲自研究部署,认真履行、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还要组织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系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规定》精神,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有责必担、失责必追、追责必严,深刻认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更加自觉地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他要求教育局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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