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集体谈话 |
发布日期:2019-02-02 |
1月31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对局属24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按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提出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落实单位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和单位监管责任。 会议传达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为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会议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红线意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完善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稳定发展,让人民有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安全生产稍有不慎或麻痹大意就可能引发事故,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行业更是如此。虽然各单位的工作内容不同,但安全第一,发展不能以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一定要牢固树立,并警钟长鸣。 二是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性质的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一定要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要从机构、人员、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也要承担起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各自工作的实际出发,把涉及安全、消防、应急、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挺在前面,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更要管好行业的安全,促进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做到工作、安全一肩挑,履行一岗双责。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把安全工作真正列为自己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积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经常研究、推动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维稳等工作的开展。党组织负责人也要关心安全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共同推动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是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的问题隐患。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既要认真开展好上级布置的各个特殊时期和阶段性的专门活动,更要认真抓好日常的管理。针对各单位和各行业特点,对事故易发高发的部位、工段,要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努力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降低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要通过严格执法、执行上限处罚和黑名单公示制等,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树立住建系统安全发展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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