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 |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
12月11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局专题召开局安委会扩大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荣同志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究我局安全隐患风险及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力促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明确,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底,分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协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局分管领导史小平同志要求,要认清形势,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紧盯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效;要强化责任,全面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五个提高”的目标,切实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吴建荣同志最后强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做到“思想认识、制度建设、责任分解、安全监管、安全投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八个到位,要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安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以“半夜惊醒”的警惧心态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局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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