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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公司组织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发布日期:2020-09-18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公司内部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提高轨道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轨道交通安全稳定,轨道公司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轨道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轨道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网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轨道公司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与责任,建立了轨道公司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为提高各层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理论知识与管理水平,2020年9月17日上午,轨道公司安质处组织举办了消防安全专项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教导员任加志进行授课指导,就轨道交通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业讲解。轨道公司副总经理陶伟、胡今强、董毅,公司安委会联络员和各层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任加志教导员从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法律职责、履职形式、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结束后轨道公司副总经理董毅对消防安全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相关责任人员以此次消防安全专项培训课为契机,对标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强化消防应急救援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常州轨道交通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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