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戴盔行动”路面执勤 |
发布日期:2023-08-07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
8月1日-3日,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第一轮骑乘电动自行车“戴盔行动”,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分片包干,每天早高峰时段到路面一线参加“戴盔行动”执勤,现场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提醒群众文明安全出行,主动预防和压降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期间,副市长、公安局长于贵平带头到龙锦路惠国路、长江路怀德路等路口现场执勤,并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青龙路青洋路、潞横路大明路、东方路青洋路等路口,以及钟楼五星大村、天宁聚博花园等点位进行督导检查,慰问一线执勤民警辅警。 于贵平在检查时强调,“戴盔行动”是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从主动预防和压降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入手,部署开展的一项全局性、阶段性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立足全局“一盘棋”,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形成氛围、管出实效。一要聚焦路面查控。坚持“在路口、要管事”,严查严管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针对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落实“教育家长、登记信息、抄告学校”闭环式管理。二要突出管控重点。统筹组织市区两级机关警力,下沉小区包干值守,开展“戴盔”源头劝导。紧盯农村、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和交通平峰、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强巡逻发现和劝导提醒,切实形成全时全域严查严管声势。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重点围绕暑期中小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和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学校、家长开展安全出行再教育、再提醒。四要严格督导检查。通过视频抽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实时监测通报路口全时段、早晚高峰时段平均戴盔率,特别是主要路口全时段、早晚高峰时段戴盔率,对戴盔率不达标的挂牌督战,督促路面执勤警力上岗管事、在岗尽责,确保“戴盔行动”取得可见可感的效果。五要固化常态机制。固化领导带头、机关下沉、全警参与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大兵团、集中式专项行动,加强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实行面上的整体布警和重点路段、时段的精准管控相结合,帮助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行动期间,市公安局从交警支队、巡特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抽调1800名警力,把守城区1580个路口,加强路面查控,严查交通违法。同时,抽调各辖市(分)局警力1596名,市局机关警力283名,在城区691个住宅小区、181个城中村出入口值守,配合做好“戴盔”劝导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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