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
发布日期:2020-03-09 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工作机构 2.3 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2.4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3. 风险等级 4. 应急准备 4.1 明确责任区域 4.2 加强雪前宣传 4.3 储备除雪物资 4.4 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4.5 认真排查城市基础设施 4.6 扫雪工具准备 5. 预警预报 5.1 预警分级 5.2 预警响应 6. 应急响应 6.1 基本响应 6.2 信息报告 6.3 分级响应 6.4 扩大应急 6.5 应急结束 7. 善后恢复 7.1 恢复交通环境 7.2 总结和评估 8. 扫雪作业要求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预案实施时间 9.3 数量表述 相关附件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扫雪除冰应急机制,整合各地各部门扫雪除冰资源,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安全出行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扫雪除冰工作,以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道路、隧道口、坡道、主干道、BRT快速通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乡村道路畅通。 1.4 工作原则 (1)提前预防、充分准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把扫雪除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订方案,明确职责,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网络、组织运行机制和有效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按照就近原则,参与和支援办公驻地所在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责任区域见附件1)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扫雪除冰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降雪冰冻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扫雪除冰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以区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除冰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扫雪除冰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除冰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5)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人工扫雪与机械扫雪相结合,提高机械扫雪能力,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1.5 应急预案体系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 市扫雪除冰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机构、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等组成。(组织机构图见附件4)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市轨道公司、市供销总社、常州机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铁路常州站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2.1.1 市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指挥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除冰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会同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和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建立高架道路雨雪冰冻天气“一路五方”应急保障机制,形成联勤联动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高架道路安全。 2.1.2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军分区:负责协调、调动驻常部队及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除冰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曝光”,实施舆论监督。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级单位和部门做好扫雪除冰协调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征用相关工业企业铲雪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按照市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备市指挥部)或限速行驶;宣传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及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做好车损事故的快处快撤工作;组织力量配合做好扫雪除冰。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除冰经费的落实,对全市扫雪除冰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隧道口、新建道路、高架主线道路(不含龙江高架南延段)、立交桥、桥梁积雪的清理,以及水、气保供及设施防冻工作;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积雪清扫和防灾救灾;建立城市C、D级危房信息库;指导辖市区危房治理工作,监督属地政府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解危、维修,防止倒塌;对因雪灾损坏、倒塌的房屋,督促属地政府采取临时加固、防护等措施排险,防止房屋损坏进一步扩大。 市城管局:指导全市环卫职工上路上街扫雪除冰,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铲积雪;负责组织协调高架道路上、下匝道(不含长虹高架互通段)扫雪除冰清理;指导各级环卫部门进行积雪残冰清运;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负责所属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内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绿化植物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及时清除倒伏在主干道的绿化植物,防止影响交通。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港口、码头、渡口、公交中心站、公交回车场、公交站场、客运汽车站、西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立交桥、坡道、匝道等地段的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组织做好公交、客运车辆防冻、防滑工作;组织安全巡视,督促检查所辖路段和区域的扫雪除冰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保障好因雪灾滞留客运站场旅客的生活,维护站场秩序。协调配合做好常州国际机场扫雪除冰和清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除冰及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各大市场、大卖场制定扫雪除冰预案、准备扫雪工具,做好大棚加固,防止因积雪倒塌。 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储备一定数量铲雪板、铁锹、竹扫把、长竹竿等人工扫雪除冰工具,为行政中心部门参加人工扫雪除冰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气象局:负责雪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在降雪过程发生前,主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及其他成员单位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重大降雪天气时,提高天气预报发送频次。 市轨道公司:负责地面运行段及各站点与主干道连接线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供销总社:负责做好人工扫雪除冰工具储备保障工作。 常州机场:组织开展飞行区道面、停机坪的扫雪除冰工作;做好因雪灾滞留机场旅客的紧急安置以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机场秩序。 武警支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力量协助地方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城乡居民用电和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市盐业有限公司:储备一定数量融雪剂,并建立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应准备。 铁路常州站:负责组织协调常州站和常州北站站前广场、站内通道及铁路交叉路口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站内秩序。 2.2 日常工作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 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主次干道、桥梁、社区街巷及立交、桥梁、坡道、隧道口的积雪清除;负责本地区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另外,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 2.4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由扫雪除冰专业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等组成。主要职责: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配备一定的扫雪除冰设施、设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扫雪除冰作业。 2.4.1 专业扫雪除冰力量 由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环卫职工、养护管理专业人员等力量组成。在接到扫雪除冰指令后,负责所属责任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2.4.2 突击力量 由公安、消防、驻常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党政机关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被征用设备和人员等力量组成。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除冰工作。 2.4.3 社会化力量 社会化力量由企事业单位人员、物业公司职工及居民等组成。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对街巷胡同、乡村道路和社区进行扫雪除冰工作。 3. 风险等级 根据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降雪冰冻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风险(Ⅰ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风险(Ⅱ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风险(Ⅲ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风险(Ⅳ级):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4. 应急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4.1 明确责任区域 进入冬季,根据全市路网、各有关单位扫雪除冰保障应急作业能力、作业队伍和装备集结场地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扫雪除冰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分为: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镇(街道)责任区域、村(社区)责任区域和其他责任区域。 市责任区域:原则为常州城区的高架道路、重要干路、BRT快速通道、重点地区城市道路、联系BRT快速通道的部分放射线道路、市属公园绿地、部分窗口地区周边道路。该区域由市指挥部根据“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划定并明确市级责任部门,主要涉及单位有常州军分区、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机场、铁路常州站。(责任区域见附件2) 区责任区域:除市责任区域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胡同;长虹高架互通段及龙江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该区域由市政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责任区域见附件3) 镇(街道)责任区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和社区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划定。 村(社区)责任区域: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乡村道路、社区内的小街小巷和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该区域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其他责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根据建设和管养职责,由市或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自来水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园林绿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所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和其它公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与高速公路相接壤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4.2 加强雪前宣传 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 储备除雪物资 扫雪除冰各相关单位、作业部门,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器材,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4.4 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市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除雪作业车辆印制专用通行证,必要时应组织警力带领扫雪作业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加强与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 4.5 认真排查城市基础设施 各城市基础设施权属单位要协调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部门,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市城管局和各辖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范围内常绿行道树、公园绿地内大型常绿植物进行修剪,以防积雪压断树干。 4.6 扫雪工具准备 镇(街道)动员所辖区域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应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应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雪量大小,各单位作业车辆应适时配备防滑链,保证作业车辆行驶安全。 4.7 快速反应,确保秩序正常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制定扫雪除冰工作方案。要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做到有人管、有人扫、无盲区。白天降雪,要做到随时清扫;夜间降雪,要做到早晨上班后立即清扫。要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人工扫雪与机械铲雪相结合,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各辖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责任,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扫雪除冰的组织、协调工作,遇有降雪天气,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要求,做到队伍、人员、工具“三落实”,保证责任区路面无积雪、无结冰,环境整洁有序。 市城管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地、各专业管养部门扫雪除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曝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切实做好市级机关参与和支援所在区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5. 预警预报 5.1 预警分级 市气象部门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降雪冰冻天气监测信息。市指挥部依据气象部门通报的天气信息,确定预警级别,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预警级别与降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相对应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5.2 预警响应 当市气象局发出预警信息后,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应急预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启动,涉及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随着降雪冰冻天气发生机率的增大,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应急力量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备足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相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由于降雪冰冻灾害在本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在综合考虑雪量、地面温度及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雪情预警做出适级响应 5.2.1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响应 (1)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扫雪除冰作业人员确保通信畅通。 (2)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天气情况。 (3)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相关防御知识宣传。 (4)市盐业有限公司调集足够的融雪剂,盐库保持24小时值班。 5.2.2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地、市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各备勤点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根据降雪区域及降雪趋势,市指挥部检查扫雪除冰作业单位领导及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5.2.3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除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除冰的准备工作。 5.2.4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所有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6. 应急响应 6.1 基本响应 各成员单位根据风险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力量,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 (1)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责任单位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以及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扫雪除冰责任制和《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街巷、乡村道路清扫权属关系划分,组织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在降雪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除冰。对扫雪作业过程中,社会单位由便道向道路推雪、扬雪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3)住建部门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扫雪除冰,保障交通通行条件,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铲冰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对所辖公交场站、BTR站台、公路客运中心、港口等重要部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协调指导常州国际机场集团除雪冰,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出行和民航客运安全。城市管理部门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查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飞溅的融雪剂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设施正常供电,特别是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电力供应。通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路面事故及故障车,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项交通保障。同时,与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必要时为扫雪作业车辆,供水、供电、燃气车辆以及通信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等开辟绿色通道。 6.2 信息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及时向市指挥部、市政府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领导到位情况、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扫雪作业单位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6.3 分级响应 6.3.1 当降雪冰冻造成Ⅳ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开展扫雪除冰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时,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以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或铺设草垫。 6.3.2 当降雪冰冻造成Ⅲ级风险时,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区扫雪除冰指机构加大扫雪除冰工作力度。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或融雪剂。 6.3.3 当降雪冰冻造成Ⅱ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左右及以上)。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和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对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及重要路段实施融雪作业。车行道其他路段积雪达到30mm,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开始铲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30mm的频次。机械除雪后不需要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积雪可堆置路边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 环境温度处于较低(气温处于-5-0℃左右)。全部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准备,全部人行步道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时,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沿线行道树、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清除、抛雪作业,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 6.3.4 当降雪冰冻造成Ⅰ级风险时,市指挥部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专业扫雪除冰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全部准备,按照Ⅱ级响应中环境温度较低时的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降雪中,当出现环境温度由较高快速降至很低(气温处于-5℃以下),地面积雪融化后易结冰使路面出现非常滑的状况,在加大铲雪、扫雪除冰作业的同时,适当增加融雪盐、融雪剂抛撒量和作业频次。 6.4 扩大应急 当扫雪除冰应急工作超出本指挥部能力,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职责范围的,由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5 应急结束 当降雪结束,并且由降雪造成的风险消除后,市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 7. 善后恢复 7.1 恢复交通环境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各级城管部门及时组织环卫部门清运路边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7.2 总结和评估 7.2.1 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并报市指挥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7.2.2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扫雪铲冰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8. 扫雪作业要求 (1)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3)夜间发生降雪,各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应于次日早4时30分前开始扫雪除冰作业,尽早恢复车行道交通通行条件。 (4)大雪以上降雪结束12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高架、桥梁、西绕城高速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同时保持BRT快速通道畅通。 (5)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西绕城高速、进出城通道、各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6)高架道路扫雪除冰作业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协调或应急征用扫雪除冰相关机械设备,按公安交警部门需求及时准备到位,按照“确保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和“先主要匝道、后一般匝道”、“先保障中间车道、后向两侧扩展”的步骤,统筹做好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工作。降雪时,坚持“边下、边除、边通”“以动保通”,小到中雪保证不封闭高架道路,大到暴雪结束12小时内,高架道路双向至少保持各有1股车道能通行,大到暴雪结束48小时内,高架道路积雪结冰基本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3 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