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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江苏常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常安监〔2015〕112号)等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核,决定批准江苏常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业务范围:第一类:化工、石化及医药;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现予以通告,资质有效期自2016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

    通过资质新申请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独立、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对作出的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检测与评价的质量,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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