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意见》(苏安监〔2016〕1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培训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辖市、区安监局科室负责人;在常央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地点
常州市行政中心勋业厅
三、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5日(周四)上午9:00,为期半天。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季琳0519-85683125 18015070567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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