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省安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4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人社厅 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关于评选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59号)要求,各辖市(区)通过专题研究、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示等方式,产生了推荐对象。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市安监局组成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全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全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初审意见,现将差额后的“双先”表彰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2.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3.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先进工作者

1.王琪洁 常州市安监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2.张  华 常州市金坛区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2日。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与市人社局或市安监局联系,常州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5681931;常州市安监局联系电话:85683107。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3106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