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88号)等要求,经常州武进区安监局核查,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B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现予以公示。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常州科教城(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占地1119.86亩,建筑面积36.05万平方米,设有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和化工装备技术等专业学科。学院可供安全培训教学办公场所5200多平方米、档案室120平方米、安全培训实操训练占地4600平方米,建立了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等均符合培训机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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