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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理工学院安全培训条件核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6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88号)等要求,经常州安监局、钟楼区安监局核查,江苏理工学院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C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现予以公示。

江苏理工学院坐落于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占地面积近1500亩,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常州民营经济研究所等21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可供安全培训教室600平方米、档案室100平方米、安全警示教育展室600平方米,已建立了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等均符合培训机构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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