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相关规定,请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二类经营单位及三类生产单位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2019年度报表电子版发送至1025183093@qq.com或传真至市安监局危化处85683117(电话带传真);三类经营单位报至各辖市(区)应急局危化科。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年度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