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避免人员集聚产生的传染风险,有效防控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学员与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暂停“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及证书延期复审工作。暂停考试和复审工作期间,有关证书到期的继续有效。恢复考试和复审工作的时间,以及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2.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要求,全面停止各类线下培训教学活动,对已经报名培训的学员,妥善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要求的从严处理;要加强对所属考试机构的管理,做好理论和实操考核场所的日常消毒和防控工作。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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