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88号)等文件要求,经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常州常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具备开展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条件,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