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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常应急〔2020〕23号

关于印发《2020年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根据常州市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方案〉》(常政发〔2016〕9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就全市2020年安全生产领域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基础状况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二、工作重点

按照《常州市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整体工作要求,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3月底前)。以常州市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工作部署为基础,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领域2020年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结合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淘汰落后的企业及产能情况。

(三)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9月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或落后产能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一律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并做到闭环管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依法关闭的企业、产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领域2020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认真研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履行职责,部署开展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工信等部门联动,协助工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力配合做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强化监管,联合惩戒。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要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总结、落后产能退出量化情况表(见附件)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联系人:季琳,联系电话(传真):0519-85683115。

附件:落后产能退出量化情况表


常应急23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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