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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常应急〔2020〕24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重点企业专项服务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现将《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重点企业专项服务指导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重点企业专项服务指导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防范较大以上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服务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我市重点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服务指导范围

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以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中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使用、深井铸造、煤气作业等环节领域的重点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时序安排

(一)计划安排阶段(2020年4月上旬)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省、市行业领域专家,制定具体服务指导方案。市安责险共保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对接服务准备工作。

(二)专家服务指导阶段(2020年4月中旬至2020年8月底)。省、市专家赴企业现场开展服务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派员参加。专家应根据行业特点,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实行对标对表检查,并将专项整治中的整治重点作为必查内容,大中型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1天,小微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企业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5月至11月)。企业应根据专家的服务指导意见开展问题隐患整改,由市安责险共保体指派风控专家负责闭环一般问题隐患,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合好省、市专家的服务指导工作,提前对接服务企业,明确具体服务时间,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专家提出的问题隐患。

(二)专家服务指导完后填写《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专家服务指导综合记录表》(附件2),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服务企业留存,一份由市安责险共保体统一汇总后交市应急管理局。

(三)专家在服务指导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具执法文书,采取行政措施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市安责险共保体负责保障专家的住宿、用餐、交通等事项,并协助做好检查出的隐患上报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闭环管理。

(五)专家在服务指导过程中应遵守政府、企业等相关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接受或索取企业的馈赠、宴请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并保证服务指导质量。

联系人:何尤凯,联系电话:0519-85683115。

附件1: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服务指导企业名单

2:常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企业专家服务指导综合记录表


常应急24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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