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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20〕15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宣贯工作,开展好“春风行动”。市安委办近期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为各地、各部门提供菜单式的宣讲内容。

请各地、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于4月15日前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联系处室、联系人名单(附件1)报市安委办,5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统计表(附件2)及先进企业名单(附件3)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亚晓,联系电话:85683116,邮箱:402709804@qq.com。

附件:1.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处室和联系人名单

2.各地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处室和联络员名单

区(部门)(盖章)

处室名称

处室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



附件2

各地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区(部门)(盖章)

《宣贯方案》数

宣讲团数

集中宣

讲场次

《视频教材》播放场次

宣传手册发放数

媒体宣传专栏数

短信推送数

先进企业数

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
























































注:市级部门统计数据为市级层面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3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区(部门)(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典型做法




















注:市级部门填报市级层面选树先进企业名单。本年度第一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5月10日前报送,以后每季度先进企业名单请于次季度第一周周三前报送。

常安办[2020]15号.pdf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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