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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20〕1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纪委监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常州市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方案于5月10日前分别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联系人:刘西亚,联系电话:85680531;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海涛,联系电话:85683106。

 

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州市监察委员会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常州市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响水“3·21”事故教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安全生产、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原则,围绕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等问题,牢固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抓实抓细警示教育各项举措,增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社会公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常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以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隐患案例为主要内容,实现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广大从业人员的学习全覆盖,有效落实“三个责任”,紧紧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三、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全面系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市和各辖市、区政府及部门在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深化“3·21”事故教训专篇视频教材内容的再学习、再落实。

2.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为主要内容,面向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全市各类经营主体进行集中宣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区两级组建宣讲团,年内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宣讲培训。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时间节点和薄弱环节,定期梳理典型的隐患案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事前处罚案例,形成警示观摩视频短片,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到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通过集中观看、讨论交流、对照反思等多种形式,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提高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定期梳理整理安全生产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安全风险,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警示提示函,提醒警示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尽早精准消除安全隐患。

5.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内容。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处罚案例和隐患案例警示教育纳入列为高危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必学内容,同时纳入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体系,设立警示教育必修课,要求各个安全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上好行业准入第一课,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高管、班组长和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把控好影响安全生产最重要的“人”的要素。聚焦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打造高危行业领域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6.依托各类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促使企业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保障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

7.实施事故单位强制性警示教育。发生一般事故(亡人事故)的单位所在地政府(辖市、区或镇、街道、园区)要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通过介绍事故情况、总结事故教训、组织表态发言、提出预防措施等方式,提高事故单位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促进事故单位和辖区企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较大事故现场警示会要组织辖区内所有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警示教育效果。

8.持续开展公众生命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提升常州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的功能,扩展森林防火、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通过开放日、夏令营、科普一日游等方式,面向企业、街道、学校开放,吸引更多民众参观体验,不断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常州应急”“龙城清韵”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安全生产处罚案例,剖析生产安全事故起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关注监督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压实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各项举措,确保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创新活动形式。全市各级要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与重点项目、常规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和丰富警示内容,着重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隐患治理和应急自救知识等,增强感染力、吸引力,有效地组织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中去。

3.加强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是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全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督导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指标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考核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深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抓手,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之责,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丰硕成果。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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