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安委会文件 >> 内容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20〕2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好“五个明星城”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市安委办牵头协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辖市、区安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区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开展“安全生产月”在线访谈、走进网络直播间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线,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救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开通“安全生产月”地铁专列,开设交通(应急)广播电台《应急小剧场》专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效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开展“春风行动”主题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深入一线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的法规要求,解读《清单》明确的五个方面具体责任20项重点内容,广泛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以及《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等文件规定。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小、行业性质等情况,突出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帮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播放宣传片,开设“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部门牵头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防灾减灾”进农村、“交通安全”进社区、“消防安全”进学校、“燃气安全”进家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征文活动,组织专项评审小组评比,将获奖稿件在《常州安全生产》等杂志集中刊发并集结成册,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武进区安委会将在人员密集场所联合举办“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辖市、区安委会,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在当地广场、企业、社区、农村等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奖竞答活动,依托“常州应急”微信公众号,优选100道知识问答题进行线上答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开展“送盔送平安•等你来挑战”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奖答题活动,在路口、斑马线等区域随机挑选交通守法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主动礼让驾驶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开展“紫金保险”杯劳动保护知识竞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六)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馆”开放月、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展播,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深化“3·21”事故教训专篇视频教材内容的再学习、再落实。实施事故单位强制性警示教育,适时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促进事故单位和辖区企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警示教育效果。

(八)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方案相关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用好“12345”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监督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周末青年安全员(消防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提升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媒体优势,把握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公共场所、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三)强化典型示范。各地、各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单位的特色活动和典型做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5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28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活动期间,请各位联络员于每周三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王烨    联系电话:85683106

传真:85683119  电子邮箱:2541643267@qq.com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安办23附件.docx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3106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