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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研院所安全管理规范化
常州市科技局开展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安全生产督导
发布日期:2023-09-20    来源: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19日,常州市科技局张朝晖副局长带领安全管理监督处有关同志,分别对常州南京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江苏省中以产业技术研究院等6家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危化品仓储使用、危废处理、消防设施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储存危化品的防爆柜未有通风接地装置、部分危废桶缺少标识等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

在检查中,市科技局强调《安全生产法》《常州市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的落实,要求各单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业务水平,建立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直至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形成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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