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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这些事故发生在复工复产期间!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节后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假期后设备开停车、员工思想松懈等,叠加个别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的强烈意愿,极易带“病”生产、风险陡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以下这几起事故就发生在假期后或节后复工复产阶段,望引以为戒,以案示警。

事故案例1
      2023年1月29日,广东中山市一工厂为庆祝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在一楼燃放鞭炮,结果引发火灾,导致厂房内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局部受损,所幸消防救援力量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案例2
      2021年2月26日16时19分左右,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期间,非法生产甲基硫化物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单位进行甲基硫化物蒸馏提纯,在更换搅拌电机减速器时,未对蒸馏釜内物料进行冷却,导致釜内甲基硫化物升温,发生剧烈分解爆炸。
事故案例3
      2020年2月20日,广东省肇庆市博汇新材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2880㎡。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企业在春节后复工复产过程中,生产主管擅自更改烘箱加热工艺参数至160℃,超出规定的温度控制参数;在烘箱烘烤工作时,未安排生产人员值班监护,视频监控室也未安排人员值守;作业现场大面积、大量存放原料,增加了过火面积;起火初期,因消防泵房电机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消防水压力不足,延误了救火时间,导致事故后果加剧。

事故案例4
      2019年10月15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金垚化学品有限公司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住院治疗。事故直接原因是:该企业在恢复生产期间,在生产装置未停止运行、未采取预先处置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拆卸在运的粗噻吩脱色冷凝后液相至粗噻吩接收罐的管路阀门,导致装置内大量硫化氢气体瞬间溢出,操作人员未佩戴空气呼吸器、未着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未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维修作业造成中毒。
事故案例5
      2019年2月15日23时许,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企业在春节后复工复产过程中,安排7名工人清理涉事污水调节池,在未通风、未检测、未佩戴符合规范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员工分成三组轮班下池作业,清淤的搅动将淤泥中的硫化氢气体逐渐释放到池内。23时许,第三组3名工人进入污水调节池仅数分钟便陆续中毒。6名员工听到呼救声后,在未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共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

      假期结束,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不可疏忽大意。确保复工复产安全,要做到“六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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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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