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安监局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6-06-15
  为充分发挥全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根据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遵守、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主题,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全市安监工作实际,激励全局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切实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宣传发动
  局机关党支部将组织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意见》,联系实际,拟定我局党员示范岗标准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讨论活动,促使全局党员提高认识,掌握标准,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全局范围内树立起“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岗位标准
  根据机关党工委有关创建“党员示范岗”的总体要求和我局的实际,因地制宜,因岗定责,制定创建岗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思想素质好。注重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党性观念强,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抵御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
  2、业务能力强。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立足岗位,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工作作风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执政为民。带头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文明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岗位业绩优。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出色完成岗位任务,工作质量优,岗位形象佳,各项工作业绩在本部门名列前茅。
  5、群众评价高。牢记党的宗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努力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具有良好的岗位形象,以优质服务取得群众的好评。
  四、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安监局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整个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
  2、创建岗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可以党员个人申报,也可以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或党小组为单位群体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底前,由申报党员个人或群体向机关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市安监局党员示范岗创建岗位申报表》。由党小组从申报岗位中民主推荐出示范作用好、岗位业绩优、群众反映好的岗位,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并报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确定为创建岗位。
  3、示范岗命名。局机关党支部年底前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对创建岗位进行检查评比。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征求意见、全局公示等办法,对符合标准的创建岗位,在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并在工作岗位上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标志。
  五、工作要求
  创建“党员示范岗”是党员接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各党小组要认真组织党员联系本职岗位工作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记录,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局机关党支部将适时组织创建岗位在全局党员中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附件:1、市安监局“党员示范岗”创建岗位申报表
                    2、市安监局“党员示范岗”登记表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