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迅速下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日期:2010-11-18 |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11月17日,钟楼区安委委办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0〕39号)文件精神,迅速下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开发区、各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冬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研判本辖区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具体方案,形成冬防工作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通知明确,人员密集场所是冬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开发区、各街道,有关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各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文教部门负责大、中、小学校校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卫生部门负责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商部门负责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公安派出所负责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六小”场所的检查;房管部门负责高层居住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开发区、各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尤其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范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查。目标是:“单位要全查到、隐患要全见底、整改要全到位、措施要全落实”,做到 “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和跟踪监督整改责任制。 |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