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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监局鼓励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发布日期:2011-03-14
为鼓励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学历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努力造就适应安监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近日,溧阳市安监局制定下发《关于鼓励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各类学历和非学历在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安监工作的需要,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考试和工勤人员安全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考工),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后,予以全额报销培训费。对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再额外奖励人民币5000元,在专业岗位上优先提拔使用,并结合机关岗位设置要求,报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定予以聘用,执行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技术等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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