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三个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
发布日期:2011-03-29 |
为有效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市监察支队采取“三个强化”措施,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在提高安全生产监察队伍的形象。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市监察支队通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浏览相关新闻报道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如果安全生产出了问题,是对人的生命的一票否决;如果廉洁自律出了问题,就是对政治生命的一票否决。二是强化计划、行踪可控。市监察支队每周都详细制订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使包括支队领导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要做什么工作都记录在案,实现全体人员的行踪处于可控状态。如有变动或临时有事,亦应加以登记。三是强化总结、时刻自省。市监察支队落实每周总结制度,每个人对于每周的工作情况予以总结,同时,也使每个人深刻自省,是否时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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