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进一步加强规范安全监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1-04-11 |
为大力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行为,有效防止建筑施工各类事故的发生,4月2日,武进区安监局副局长秦明方和住建局副局长张征宇带领区安监、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一起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湖监理”),与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建筑安全监理工作集体约谈,探讨当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阳湖监理公司是我区规模较大的专业从事建筑监理的甲级企业,拥有监理工作人员300余名,全区80%左右的工程项目均由该公司负责监理,为武进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因面广量大,尚存在监理责任不落实、工作要求不明确等现象,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6.27”虹北菜场在建工地坍塌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阳湖监理总经理李向上介绍了公司安全监理方面的情况,总结了以往监理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沉痛教训,分析了当前监理工作的现状、难点和存在问题,深感安全监理责任重大。为此,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监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订印发了《监理安全工作导则》等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公司300多名监理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会上,区安监局副局长秦明方对该公司安全监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工程受理初期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受监各方法定的安全责任,防止互相推诿,互不配合,形成安全监管真空地带;二是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独立工作不受干扰,依法依规正确履行工程安全监理职责;三是在工作过程中,要和建设工程各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形成协作联动,勤于沟通,坚持原则,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间断地开展安全活动,既要牢牢地抓住建筑监理程序性工作不放,更要时刻关注建筑工程中的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各类危险源点的有效受控,严防受监工程各类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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