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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安监局约谈问题化工企业法人
发布日期:2011-05-19
为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金坛市安监局依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一方面认真听取化工企业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制订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即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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