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安委办走访调研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1-08-10 |
8月8日-9日,武进区安委办走访了区应急办、发改、住建、规划、公安、环保、交运、水利、城管、质监、消防、交巡警、新奥燃气等部门和单位,就全区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讨,并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各单位职能职责进行征求意见。 国务院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贯彻执行583号令精神,强化武进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8月3日,武进区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区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会,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商讨。 在走访过程中,安监局、住建局、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提出以区政府名义拟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天然气安全管理的文件,经商讨,由住建局起草初稿,由安委办整理后报请区政府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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