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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学习研讨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规及配套规章
发布日期:2011-10-11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与新《条例》相配套的部门规章也正陆续修订出台。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规章文件,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常州市安监局于2011年10月9日,在市行政中心组织召开了新《条例》学习研讨专题会议,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对《新条例》以及国家总局第41号令等法规规章作了重点辅导讲解,参加会议的各辖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评价机构负责人,共同交流讨论了贯彻新《条例》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经营许可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工作的思路和设想。通过学习研讨,与会人员增进了对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规章内容及要求的理解,并结合实际提出执行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掌握了加强监管的工作方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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