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城镇加强特种设备作业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
发布日期:2012-04-05 |
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3月31日,金坛市金城镇安监站组织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作业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150多人参加培训。 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该镇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听取质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法、要点等的讲座,并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础知识考试。通过培训,全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有效避免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下良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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