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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监局出台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3-05-13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各科室、各单位写稿积极性,加强对外宣传,更好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近日,溧阳市安监局根据溧阳市委宣传部《溧阳市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试行)》通知,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办法中对对外宣传的原则、奖励办法、计分标准、奖励程序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提出,市安监局将在市委宣传部制定的奖励办法基础上,以相同标准实行再次奖励,以此进一步提高写作水平,调动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性,激发写作热情。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的做法,营造全社会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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