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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9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常州市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常安〔2010〕31号)有关要求,我市制定印发了《常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常安〔2013〕15号),加强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力度。
    该《程序》明确了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的范围,主要为一次死亡2人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单位1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一乡镇、街道1个季度内发生2起以上一次死亡1人等6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还明确挂牌督办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我市将通过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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