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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召开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宣贯会
发布日期:2013-11-01
10月31日,天宁区安监局组织辖区内的11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集中宣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64号令)。
    活动特邀市安监局危化处王卫东同志参加,王卫东就“十条规定”的出台背景、当前的作用以及如何贯彻与落实进行了详实的讲解。此次活动帮助我区危化企业进一步理顺了日常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获得了参培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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