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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安监局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
发布日期:2013-11-20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已经公布,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11月19日下午,金坛市安监局组织监督二科、监察大队和金坛市灿阳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缤纷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与会人员学习了65号令全文,交流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证可能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讨论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安全条件的执行问题。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并宣传好65号令,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及时做好今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确保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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