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已通过审议 |
发布日期:2007-02-06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共6章30条,已于2006年12月22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定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的检测检验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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