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 |
发布日期:2009-02-10 |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日前,市安监局党组根据常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常发[2008]28号)的精神,对《常州市安监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党组议事规则就党组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依法决策、责任追究等原则,对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人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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