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发布日期:2009-05-26 |
武进区决定从2009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常州市武进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常务、常务副区长张建新和副区长谢海明为组长的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 这次集中整治分宣传发动、整治实施、集中执法、督察验收四个阶段。整治范围为全区除菜市场外的所有市场。整治重点包括十一个方面内容:一是擅自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市场连在一起的;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二是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面从事经营、停放车辆的;三是市场未按原消防设计擅自增加经营摊位的;经营户擅自超摊位经营的;四是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五是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排烟口、消火栓、喷淋头、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等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六是在疏散通道、前室、楼梯、安全出口、窗户等部位堆放物品、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七是室外广告牌影响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八是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使用电热器具的;九是在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十是在非化工专业市场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十一是市场无专门的管理机构的,市场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管理,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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