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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和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09-06-16
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凡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裂解、聚合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罐区、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求涉及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于年12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其余化工企业必须于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今年到期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不到位的,一律不受理许可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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