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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及时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案件
发布日期:2009-06-16
6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常州、武进两级安监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在武进区横林镇青司塘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经现场检查,发现青司塘102号民房内堆放各类烟花爆竹制品270箱,同时还储存有白酒、食用油等易燃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询问相关当事人,该起民房为武进区横林薄利粮油店老板租赁,虽然其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其在民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执法人员当即烟花爆竹制品依法予以暂扣,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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