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安监局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 |
发布日期:2010-02-24 |
为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局机关全体同志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安监新形象,2月23日,武进区安监局专门召开全局大会,学习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会上,纪检组长陈锡祥代表局党组与各科室、大队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了不准以任何理由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管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准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或对监管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等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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