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安监局制定《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
发布日期:2010-05-21 |
金坛市安监局根据《金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根据《规定》,公务用车坚持“事故处理优先、监管执法优先”原则,兼顾一般性公务用车安排。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入库停放、定期保养等制度,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油料使用、车辆维修等台账,实行单车统计,每季度汇总并公布结果。《规定》严禁驾驶员将车辆提供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带故障出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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