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金坛市安监局制定《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发布日期:2010-05-21
金坛市安监局根据《金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根据《规定》,公务用车坚持“事故处理优先、监管执法优先”原则,兼顾一般性公务用车安排。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入库停放、定期保养等制度,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油料使用、车辆维修等台账,实行单车统计,每季度汇总并公布结果。《规定》严禁驾驶员将车辆提供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带故障出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和处罚。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电话:0519-85683106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