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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部署汛期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0-07-12
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期和汛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对汛期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在夏季和汛期要确保领导班子、应急队伍、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四个到位”,并针对夏季及汛期特点和本地区、本单位、本工程的实际,制定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重点强化对作业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现场排水、供电设施、以及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台风、暴雨前后,要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锚固和限位装置,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保证完好有效,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市政公用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和有效落实夏季和汛期城市供水、供气、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措施。加强汛期中城市供水设施、排涝设施、供气设施以及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下沉式立交桥等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
  通知强调,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能,对安全工作滞后、基础薄弱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通过开展此次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提高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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