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部门部署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2012-08-01 |
日前,市城乡建设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建〔2012〕157号),部署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教育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情况;有消防和防火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情况;现场动火制度的执行情况;木材加工区、保温材料堆放区和危险品仓库等各类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情况;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和高层消防临时水源的配备情况;生活区临时设施的消防验收和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严禁做饭烧菜制度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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