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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不是特种作业?错!
发布日期:2020-10-30  来源:监察支队

案情简介:近日,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对某机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发现一个焊接班组正在作业,其中2名焊工使用焊机进行气体保护焊接,另1名铆工使用割炬进行氧乙炔气割。气体保护焊、气割均被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的特种作业目录第2.1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经执法人员查验,2名焊工持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但从事气割作业的铆工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资格。

该公司已构成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生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 特种作业目录: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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