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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05-12-02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见

        200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谋划“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团结和激励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推进“两个率先”进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和市文明委工作要点精神,今年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常州市市级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推进强基工程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绳,以党建工作带三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倡导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质服务、人民满意的行业新风,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市安监工作平稳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巩固和拓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这项活动集中开展虽然只有半年时间,但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该项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深入持久开展好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局将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两个率先”为主线,深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安全生产当先锋活动,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率先发展的带头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安全生产的示范人”。
        1、进一步深化全局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档案,继续发挥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做到中心组学习有年度计划安排,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15个半天,认真记好读书笔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专题讨论,撰写调查报告和理论文章,保证理论学习正常、持久、有效地开展,努力使中心组学习成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龙头和示范。
        2、努力扩大理论武装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注重分类指导,使广大党员正确理解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方面的总体规定;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和带头表率作用,明晰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四项基本规定。
        3、精心组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原则,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提高主旋律的引导能力,为常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蓄能造势。一是开展“推进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实现“两个率先”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真正使这一主题成为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前进的主导思想。二是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形势政策报告,面向职工举办系列专题报告会,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本行业本单位重大改革举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广泛宣传和实践常州市民精神。要继续大力弘扬“勤学习、重诚信、敢拼搏、勇创业”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倡导人人争做“学习的模范、诚信的表率、改革的先锋、创业的典型”。要注意挖掘身边实践常州市民精神的典型事例,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常州市民精神真正融入安监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弘扬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1、推进诚信建设。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为自律,切实履行“诚信宣言”,推动诚信建设向广度和深度辐射延伸。今年我局将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为重点,积极落实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增强实效性。
        2、深化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参加“喜迎盛会,共创文明”系列活动,以迎接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中国国际卡通数码艺术周和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等活动为重点,精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活动。要结合我市开展的“三讲一树”(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实践活动,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广泛开展安全检查、环境整治、文明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各种形式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在提供安全服务、加大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的同时,展示自己良好的形象。
        3、落实安监行业廉洁规定。围绕常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目标,根据《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将重点抓好全局廉洁自律“九条规定”的落实,对照行业要求,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切实规范服务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4、做好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为目标,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以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和安监举报热线建设为重点,以文明服务窗口建设为先导,深入推进文明单位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文明服务素质建设,努力将安监局建设成为展示常州文明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5、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坚持以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学习力和系统竞争力为根本目标,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深化推进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向广度和深度不断推进。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日”、“新三学”等载体建设,精心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学习日”活动,增强“学习日”活动的整体实效。
         三、探索创建工作规律,为创建工作夯实能力基础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做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的思路、内容、方法和机制。
        1、积极探索规律。深入调查研究,是了解情况、掌握规律的基本途径,也是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前提。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做好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使宣传思想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要围绕我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主题,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2、强化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理论、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服务基层、实践创新,不断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增强安监队伍的工作能力。要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坚持发挥黑板报等机关文化阵地的作用,大力营建积极、奋发、进取和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3、强化宣传力度。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及时反映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个务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力戒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制常州建设总体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成效
        实践证明,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对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文明不文明,关键看行风;行风好不好,要请群众评。人民满意是创建文明行业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价行风建设的根本标准,要通过开展行风评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要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以评促建、纠建并举、评创结合,切实开展好行风评议活动。要通过行风评议,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积极做好整改,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要把群众的呼声视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真正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通报工作等多种形式,主动听取、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开展文明行业活动,既要立足当前抓紧抓好,抓出阶段性成效,又要着眼长远,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在这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中,需要大家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以昂扬向上的蓬勃朝气,以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地加以推进。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省安监局等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监系统一定能早日建成市级文明行业,一定能够为“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作出新的更 大贡献。
        五、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机关各项创建工作,以保证和促进党的中心工作和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以促进和提高局各项业务工作为宗旨。局党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党建等各项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机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全面开展文明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局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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