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11.24”上海浦三路油气加注站的事故教训,加强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监管,在前阶段全市加油站普查的基础上,12月11日至12月21日,市安监局危化处、监察支队会同各辖市(区)安监局抽查了27个加油站(点)。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加油站(点)安全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社会加油站。有10家加油站(点)存在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针对隐患严重的5家加油站(点),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存在主要的问题有:一、安全许可手续不到位。新、改、扩建项目没有按照国家总局第8号令的要求,未经安全许可而投入经营。二、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加油机、油罐与站房及周边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架空电力线、通信线跨越加油站或与加油站安全距离不足。三、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评价报告中要求限期整改的隐患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如安全标志、交通标志的设置,灭火毯的配置,防雷防静电的检测以及明沟排水,设置水封装置等问题。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法定培训。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现状安全评价报告与现状不一致现象。报告中要求企业整改的项目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企业为应付领证而不履行隐患整改承诺。 下一阶段安监部门将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督查,继续加强对我市加油站(点)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同时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将加强监督,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