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局文件 >> 内容
 

关于增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专家的通知
常安监〔2007〕16号

关于增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专家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为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的有关规定要求,在各辖市、区上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专家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意以下单位在确认常州市政府安委会专家组16位专家的基础上,新增下列审查专家11名: 
    金坛市安监局:周庚洪、彭松山、姚杏苏;
    溧阳市安监局:单静康、符捍东、易明新;
    天宁区安监局:朱钦涛;
    新北区安监局:范正明、樊忠慧、蒋国松、顾绵洪;
    戚区安监局:顾绵洪。
    各辖市、区安监局新增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专家,仅负责本辖市、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工作。其余专家可从常州市政府安委会16名专家组中选择。
各辖市、区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时,应认真组织选择协调,并及时将出具的安全许可结论报常州市安监局备案。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