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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安监〔2007〕99号

关于明确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冯志明同志:主持市安监局全面工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处)。
周南平同志: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二处。
叶  容同志:分管人事教育处、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安全生产协会、全市安全培训工作。
叶国宁同志:分管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规划科技处(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处)、市安委会办公室。
李士庆同志:分管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蒋庆梅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管办公室、监督管理一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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