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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项目设立安全批准的批复
常安监〔2008〕36号

关于同意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项目
设立安全批准的批复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5万t/aPU树脂系列产品、1000万m2/aPU树脂合成革、5000t/a铸造树脂系列产品搬迁技改建设工程项目设立安全批准的请示报告》(苏常隆〔2008〕15号),已收悉。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审查并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设立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项目:5万t/aPU树脂、1000万平方米PU树脂合成革、5000t/a铸造树脂项目。
希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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